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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宿迁市物业经理证的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更新时间:2019-03-23 14:17:58 浏览次数:105次
区域: 宿迁 > 泗洪
类别:其他培训
地址:北京西路437号
  职业背景

  近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新建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2003年6月19日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6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3年6月9日河北省《关于全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职工住房管理机构应与生产经营主体分离,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因此,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培训,通过职业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资格鉴定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签发[2002]3号“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在全国开展物业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经正规培训,参加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人民共和国物业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统一编号,网上注册登记管理,证书可在政府网站查询,全国通用,具有法律效力,在与我国有双边、多边关系的国家互认。

  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单位房管部门、社区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使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专用于物业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系统讲授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论与技能。内容包括:

  基础知识: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物业小区、写字楼、商业场所、工业区等类型物业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工作技能知识:物业接管验收与撤管,房屋租赁与客户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费用管理,房屋建筑维护,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维护与预算,物业安全,环境管理,物业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的制定,物业管理企业资金管理,物业管理市场开发。

  三、培训方式

  面授与自学相结合、案例分析、互动研讨、模拟考试。班主任全程跟踪,个性化关怀。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二级以上还需进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综合评审三门均及格,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

  报名要求

  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以下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2张;(B5复印纸)

  2、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B5复印纸)

  3、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4、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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